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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河南省许昌市科学有序规范乡村道路命名

时间:2023-12-08 来源:中国社会报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乡村道路命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许昌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示范片区内乡村道路命名、标志设置和采集上图,其他区域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并于202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通知》明确,乡村道路在命名原则上,要严格依法依规,传承历史文化,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名实相符、通俗易懂,方便群众、好找好记。结合道路规模等级及地域特点,突出“老新”结合开展命名。“老”指对群众口口相传已使用多年的老街路巷名,符合地名管理法规的予以保留,属于“大、洋、怪、重”的停止使用,依法进行标准化处理;“新”指针对无名街路巷,充分考虑历史文化背景,彰显地方特色,倡导以“美好愿景”“历史文化”“地理特征”“古语典故”及“村名首字+X”等类型予以命名。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乡村道路命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命名、更名审核及标准地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提供道路规划建设项目相关情况。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工作经费,所需资金每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李军丽)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