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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印发《许昌市“精康融合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时间:2023-12-08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许昌市民政局、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许昌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许昌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紧紧围绕“夯基础、强覆盖、提质效、促发展”工作目标,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基本的社区康复服务,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努力为许昌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营造安全、平稳、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方案》指出,许昌市要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六大项行动。一是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优化行动。建设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机构,许昌市构建市、县、乡三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康复服务协调发展。二是开展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服务双向转介行动。充分利用全国转介信息平台,开展康复对象摸底调查,完善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康复转介机制。三是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按照“市级指导、县乡实施”的工作思路,整合城乡社区各类服务机构等场地资源,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四是开展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业人才挖掘,强化从业人员督导培训,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才保障水平。五是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行动。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和单位通过统筹现有资源,积极支持推动“精康融合行动”实施,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六是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行动。建立康复对象台账、评估评价和统计报告等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和价格监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社区居民接纳精神障碍患者。

(许昌市民政局  陈洋)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