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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全面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

时间:2024-02-02 来源:濮阳市民政局

2024年,濮阳市在财政收支日益紧张的情况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力度,持续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此次提标对象涉及4类人群: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惠及约21.8万名城乡困难群众。

此次提标标准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财政补助水平提高7.5元,提标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645元、455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322.5元、227.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每人每月相应提高19.5元,提标后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838.5元、591.5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提标后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0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提标后集中养育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65元,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65元。

新的救助标准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濮阳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提标文件,指导县区做好资金测算等准备工作,尽快将提标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