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
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2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豫民文〔2024〕11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各省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社会组织实际,现就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挖掘自身潜力,助力拓展就业空间。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动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响应号召,持续拓展服务空间,挖掘就业需求,进一步稳住存量岗位、扩大增量规模。推动专业性社会组织巩固拓展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社会救助、养老、托育等领域的服务空间,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和见习岗位,吸引更多愿意从事公益事业的优秀人才,促进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二、整合行业资源,做好就业信息对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分布各行各业的优势,主动收集发布行业就业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通过举办企业品牌宣讲会、人才培养论坛、线下招聘会等多种活动,搭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的对接平台。要加强与本地区高校的沟通协作,推进“校社合作”,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会员企业、基层社区深入了解职场环境,顺利实现就业。各级民政部门要帮助社会组织发布岗位信息,扩大社会组织宣传力度,提高大学生对社会组织的认知度、信任度,激发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就业热情。

三、发挥自身优势,细化就业服务。鼓励具有相关职能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就业服务、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机会。做好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鼓励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技能培训,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合理调整就业预期,配合有关部门防范虚假招聘信息。

四、加强培育扶持,优化政策环境。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推动落实落细稳岗扩就业政策。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完善激励政策。积极协调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为社会组织争取与中小企业以及同行业公办机构的同等待遇,重点在税收减免、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失业保险返还等方面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建设,拓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培养渠道,推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五、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民政部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大就业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吸纳就业成效明显单位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优先考虑。积极总结和宣传社会组织助力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展现工作亮点,突出工作实绩,回应社会关切,为社会组织助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省辖市民政部门要及时摸排掌握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做好信息报送,2024年底将全年工作情况和统计表(附件1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各省级社会组织通过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认真填写2024年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情况,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可随时报送至邮箱,省民政厅将择优宣传。

联系人及电话:侯老师,0371-65900392

电子邮箱:672388260@qq.com



    附件1.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统计表.wps

    2.省级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二维码

(省级社会组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相关情况)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br>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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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