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宝丰县民政局多措并举
提升特困人员救助水平
在深化社会救助体系改革的道路上,宝丰县民政局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为特困人员编织起一张更加坚实、温暖的民生保障网。
救助标准全面提升,特困群体共享发展成果。自今年7月1日起,宝丰县民政局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了全面提升。城市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迈上新台阶,由每人每月819元增至840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也迎来了生活质量的改善,其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595元,较之前增长了15元。此外,针对半自理和全护理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升至每人每月334元和667元。
基础设施全面完善,集中供养能力显著提升。为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能力,宝丰县民政局将完善基础设施作为工作重点,对全县12个乡镇敬老院进行了全面的改造升级。通过一系列改造措施,敬老院的居住条件、服务设施得到了显著改善,标准化集中供养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该局还加强了动态管理,通过严格的入户调查、走访核实、重点抽查和年度复审等机制,确保了特困人员的精准识别、精准保障和精准救助。截至目前,全县特困供养对象已达2276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动态管理全面强化,特困供养保障力更贴心。为确保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照料和关怀,宝丰县民政局创新实施了乡镇、村(社区)干部“季走访、月探视”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基层干部定期深入特困人员家中,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在照护方面存在问题的家庭,民政部门将督促照料护理人进行整改落实,确保特困人员得到妥善照料。同时,严格按照资金发放流程及时限要求,坚持每月10日之前将特困供养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到户,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供养资金1229.85万元,为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