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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16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0-08 来源:养老服务处


豫民议〔2024〕53号


王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准确,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我省实际,对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一、所做主要工作

(一)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政府投资加强养老设施建设,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移交、盘活等方式,逐步实现每个县(市)建有1处县级特困供养机构,每个街道建有1处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目前,我省157个县级、673个街道、7334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提升改造了1806个乡镇敬老院,其中279个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向社会开放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公建国营、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灵活机制,加快推动服务运营市场化,积极引进和培育有实力、有爱心的市场主体参与,并与基层医疗康复机构、餐饮企业、物业公司、家政企业等密切合作,养老服务相关市场主体两年内从9千多家增长到1.8万多家,服务业态更加多元。引导116家国有平台公司参与发展养老服务。

(二)推进医养结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积极探索智慧化养老服务平台,计划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并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推广“全链式”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依托城市紧密型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医疗卫生、基本公卫、医养结合等职能,由牵头医院带动提升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构建由“医疗机构+医养服务中心+医养服务站+家庭”的“全链式”服务机制。

(三)加大医养结合资金投入。2023年出台《关于财政支持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包括医养结合在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持续开展彩票公益金支持医养结合项目建设,2021年以来,省财政安排资金7.6亿元,支持建设项目200个。安排资金3100万元,支持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上门医养结合服务、安宁疗护服务等。联合省发改委、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改办发〔2023〕8号),选择郑州、开封、洛阳、许昌、周口等5个省辖市32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明确医疗机构为符合住院指征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的七类患者,在患者家庭或长期居住场所内设立病床,由医务人员定期上门提供适宜的诊疗服务,医保基金按住院报销相关政策及待遇标准支付相应医疗费。在分配省级基本公卫项目经费时,安排1800万专项经费,为失能、高龄老人上门提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389万人/次。

(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的意见》,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规模开展养老、健康照护、医疗照护等技能人才培训,2023年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技能培训26.3万人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评定41个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开展“冠名班”、订单式、定岗培训。大力开展技能等级评价,全省已备案可开展养老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481家,共有4万人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出台养老服务人才入职补贴、岗位补贴等激励措施,连续3年举办全省养老服务技能大赛,积极打造“河南护工”品牌。

(五)加大宣传力度。开设“河南老龄”微信公众号,加强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年均发布全省老龄政策、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700余篇。开设“老年健康大家谈”专题视频栏目,邀请专业人士“走进直播间”,向公众宣讲老年健康知识,年均播出专题科普讲座50期,努力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周”“阿尔茨海默病日”等活动,大力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推动健康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每年10月份开展“敬老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扬“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模范人物典型事迹,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大对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的扶持优惠,深入梳理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督促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岗位补贴等补贴政策,公益性岗位配备、税费减免、公用事业优惠等扶持政策,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增强养老服务支持保障,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家政、物业发挥熟悉老年人及家庭情况的优势,提供复合型嵌入式居家社区服务;鼓励零售服务商拓展生活用品代购、代收代缴等为老助老服务功能;促进文化、旅游、教育、健康等行业与养老服务融合,满足老年人发展型需求。

(二)深入推动医养结合。利用现有资源新建改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进社区(乡镇)“医防康养护”融合服务,提高养老机构中医养结合机构占比,强化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做到应签必签。新增100个社区(乡镇)构建“医疗机构+医养服务中心+医养服务站+家庭”的“全链式”服务网络,搭建医养康养服务信息平台,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医防康养护助”一体化服务,“线上”实现健康养老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线下”推动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的无缝对接,为居家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护理保健、健康管理、家政等服务。

(三)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健全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政府债券、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开发性金融信贷、商业性金融信贷、社会资本投资、集体经济收入补助、社会捐赠、家庭个人付费的多元投入机制,逐年加大经费投入,为养老服务提供财力资金支持。实施好国家和省级中医老年病科专项建设,借助中央和地方资金建成一批老年病重点专科,提升中医老年病科服务能力。

培养专业人才队伍。积极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聚焦养老照护、医疗服务等养老服务急需职业,及时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面向养老机构、老年大学和医疗养老、旅游养老等技工,以及就业人群中有意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开展健康照护、保健康复、心理健康等培训,培养更多相关技能人才。落实养老服务人才入职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技能补贴等待遇,提高薪资水平,开展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并给予相应荣誉,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

(五)弘扬孝善敬老、邻里互助良好风尚。加强老龄化国情教育,建设孝亲敬老文化,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履行赡养义务。开展积极老龄观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发挥主体意识,实现自我增能和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加强宣传引导,对养老服务政策、设施、环境、服务等开展宣传,特别是指导品牌养老机构开展展播展示,扩大社会对养老机构的认知了解。积极创新村级互助养老模式,让农村老年人可以不离村、不离亲,依托熟人社会、互帮互助进行养老,形成自助、互助、共济的养老格局。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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