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 改革发展中的民政事业·贵州篇
让一件件民生实事照亮民心
回望奋进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民政系统全力保民生、兜底线、促发展,奋力建设忠诚民政、有为民政、安全民政、规范民政,让一项项惠民新政保障民生,让一件件民生实事照亮民心。
让困难群众生活更安心
从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到制发《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贵州省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措施,构建起完整严密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托底安全网,推动全省社会救助实现从分散的单项救助向综合的救助体系转变。在此基础上,该省相继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推进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贵州省按照成熟一个下放一个的原则,逐步拓宽低保和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范围,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时效性。目前,全省共有836个乡镇(街道)顺利承接审核确认权限,占乡镇(街道)总数的55%,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该省组织力量对所有在保对象和潜在救助对象开展入户排查,切实做到户户见面、户户核查,基本实现以县为单位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自今年4月起,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按6%、12%的增幅,提高到每人每月778元、每人每年6818元。
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力度。争取中央财政下达该省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97.8亿元,资金额度达历史之最。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预算17.1亿元,继续保持逐年增长态势。
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该省共向240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春节慰问补贴2.4亿元。
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该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防止返贫监测有效衔接,健全低保对象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同步”识别、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民政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数据信息常态化共享比对核查等机制,全省共将141.5万脱贫人口、37.7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或特困范畴。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今年,该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新增了工会困难职工监测预警功能,目前已实现与15部门24类数据的常态化共享比对。通过线上预警与线下核查高效衔接,今年以来共将1173名预警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两项补贴惠民便民度不断提升。该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年随低保标准自然增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先后三次提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31.8元,惠及34.2万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11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惠及39.1万重度残疾人;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办理率达100%。
让老人晚年生活更舒心
在升级改造好的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丹都街道旺家社区老年食堂,150余平方米的新食堂宽敞明亮,桌椅、电视、空调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温馨舒适,可容纳50余人同时就餐。在这里,60岁以上老人和重度残疾人每餐只需4元,90岁以上老人免费,学生、军人、环卫工人每餐10元,其余人员每餐12元。对于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社区还免费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打造“老年食堂”只是贵州稳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的缩影。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如何切实把老年人照顾好,让他们健康幸福地安度晚年,是摆在贵州民政人面前的一道考题。
从设立贵州省“老年节”到颁布实施《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从印发《贵州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到印发《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再到实施《贵州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若干措施》《贵州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供了政策保障。
《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顺利施行,确立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落地的载体和路径,围绕养老服务痛点堵点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为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全面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全省城市社区和村委会普遍成立老年协会,基本形成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老龄工作网络。该省印发《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完善贵州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老龄工作、养老服务进行安排部署。全省共有29家机构、49名个人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 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77个。
该省围绕建成城市标准化县级老年养护楼—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三级服务网络和农村县级中心敬老院—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目标,大力打造标准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目前已经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储备库,并积极构建专业化养老服务质量体系,逐步形成“专业化运营商+专业化服务质量标准+专业化日常服务质量监测”的服务质量模式,目前全省公建民营床位占比41.1%。
该省争取到世界银行3.5亿美元、法国开发署1亿欧元联合融资贷款,合计约32亿元人民币用于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此外,制定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规范》等日常监测规范,从今年起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测,确保服务品质连续稳定。“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和6项重点任务逐步落地,使得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让困境儿童养育更精心
为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未成年人现实需求,遵义市汇川区在学堂堡社区、汇塘河社区2个“儿童之家”实施了遵义市示范性“儿童之家”项目,并创新以红色铸魂、橙色暖心、黄色安全、绿色健体、蓝色技能“五色行动”为抓手,开展心理健康评估筛查、兴趣培养、亲情陪伴、家庭教育、个案跟进等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放眼全省,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也逐步构建起从“兜底保障”向“分类保障”、从“补缺”向“适度普惠”转变。
儿童福利保障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关爱保护对象不断拓展。该省将服务保障对象逐步从现实困境儿童向潜在困境儿童拓展,覆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独症儿童等困境儿童。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再次提升。自2018年以来,该省先后6次调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目前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900元和1400元。截至今年8月,全省有8000余名孤儿、2.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保障有所突破。省民政厅等7部门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全额资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并比照特困人员享受相同的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政策。
孤儿养育模式实现历史性跨越。省民政厅等1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把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儿童集中到地市级以上机构养育,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为负责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同时,对地市级以上儿童福利机构进行优化提质,推动养治教康社一体化发展。
推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立法。2021年,该省修订出台《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设立“特殊保护”专章,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实行特殊保护,对其他面临特殊困难的儿童设立兜底条款,为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省民政厅等17部门印发《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监护提质行动、精准帮扶行动、安全防护行动和固本强基行动等五大行动。该省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的通知》,落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中依规纳入农村低保且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分类施保比例,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30%就高执行,减轻了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在校就餐费用负担。
推动保障内容从物质保障向“物质保障+精神关爱”并重转变。今年,贵州省首次对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进行制度安排,实现了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从“0”到“1”的突破。
孤独症儿童保障政策从无到有。省民政厅等10部门出台《关于强化孤独症患者治疗康复及托养服务的若干措施》,从加强筛查诊断能力建设、加强治疗康复、加强融合教育、加强政策落实等4个方面,制定17条强化孤独症儿童治疗康复及托养服务的保障措施。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贵州民政系统将继续带着初心、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润民生、暖民心、顺民意,持续推动民生加码、幸福提质,让贵州儿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品质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