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21020号提案的答复
豫民议〔2024〕59号
张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进校园的提案”收悉。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我省老龄事业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是老年人口大省。2023年底,全省60岁以上人口达1966万,占常住人口的20.03%。2022至2035年,我省老年人口将迎来增长高峰期。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省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政策引导。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全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敬老社会氛围;要求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持续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敬老月”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推广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制作播出涉老公益广告和面向老年人的节目栏目;要求开展爱老助老活动,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高校学生实践内容,加强为老服务社会实践阵地建设,开展青少年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我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加强孝亲敬老道德建设,将孝亲敬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内容。鼓励各地争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友好型城乡社区,引导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选树表彰孝亲敬老先进典型。积极利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孝亲敬老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孝亲敬老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营造良好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设“河南老龄”微信公众号,加强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年均发布全省老龄政策、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700余篇。开设“老年健康大家谈”专题视频栏目,邀请专业人士“走进直播间”,向公众宣讲老年健康知识,年均播出专题科普讲座50期,努力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周”、“阿尔茨海默病日”等活动,大力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推动健康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全方位加强宣传和引导,发挥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作用,宣传老龄政策和老年健康知识,讲好敬老爱老助老新故事,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开展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每年10月开展“敬老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老年人权益维护、文化展演、志愿服务、主题宣传、健康教育、体育健身等各具特色的宣传服务活动。各地利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页、专家讲座、健康义诊等多种形式就老龄政策法规、孝亲敬老文化、积极老龄观教育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和引导。宣扬“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模范人物典型事迹,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在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方面,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继续创新形式,针对不同的对象分层次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法规政策、孝亲敬老文化、积极老龄观等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加强调研,并加大对涉老法律政策的宣传,让老年人懂法守法用法,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老龄化国情教育,宣传孝亲敬老文化,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履行赡养义务。开展积极老龄观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发挥主体意识,实现自我增能和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加大“好子女”评选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通过基层组织加强教育引导、进行民间调解,提醒督促子女履行义务。对情节恶劣的,联合检察院进行公益诉讼。积极创新村级互助养老模式,让农村老年人可以不离村、不离亲,依托熟人社会、互帮互助进行养老,形成自助、互助、共济的养老格局。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支持民政工作。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