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
未参加2023年度年报(年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5-02-21 来源:慈善事业促进处

河南省张伯驹文化发展基金会等21家慈善组织(基金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报送2023年度年报(年检)材料、参加年度检查,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1. 河南省张伯驹文化发展基金会

2. 河南省炎黄姓氏历史文化基金会

3. 河南中原大佛基金会

4. 河南省大河文化发展基金会

5. 河南省阳光文化发展基金会

6. 河南省杜甫文化基金会

7. 河南省金鑫爱心教育基金会

8. 河南省学生安全救助基金会

9. 河南省王超斌慈善基金会

10. 河南省上上公益基金会

11. 新乡市环卫爱心基金会

12. 河南省常绿昭德助学基金会

13. 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

14. 河南省中天文化基金会

15. 河南大相国寺慈善基金会

16. 河南省原动力公益基金会

17. 河南省足球事业发展基金会

18. 河南省丹阳助老基金会

19. 河南省爱心基金会

20. 河南省老龄产业发展基金会

21. 河南省嵩岳爱心基金会

 

 

2025213日    





责任编辑: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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