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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对全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提出新要求

时间:2010-05-13 来源:

    57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副厅长万正峰在座谈会上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落实省委“四个重在”要求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他强调:

   一、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一是强化创新意识。二是把握好创新的方法三是明确创新的内容。在城市社区建设方面,围绕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等进行创新;在村民自治方面,围绕规范竞选行为以及贿选的认定及查处,防止用村两委决策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等进行创新;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围绕处理好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建立领导协调机制、资金保障长效机制等进行创新。

二、统筹谋划,建立行之有效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在建立领导协调机制上有新进展。切实发挥好领导协调机构在规划指导、经费保障、统筹协调、督查落实的作用。二是在建立投入保障机制上有新突破。利用豫政〔200940号文件等现有政策积极争取资金;出台新的政策拓展资金来源,特别是要利用修订法规开辟新的筹资渠道;要集约利用资金,综合利用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社区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在建立示范带动互动机制上有新办法。通过培训、观摩、座谈、互评等多种形式,开展示范单位之间,示范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互学互促活动,带动非示范单位的转化,促进示范单位的升级。四是在建立考评激励机制上有新举措。把考评与激励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工作良性发展。(政权处  姜明法)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