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媒体聚焦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纳入年检

时间:2011-09-09 来源: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 红)9月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加强我省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发出通知,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且又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的社会福利机构,坚决予以取缔。

  据统计,我省目前共有社会福利机构300多家,收住老年人2.1万人。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年检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且又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的社会福利机构,民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制定针对性的应急疏散逃生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在显著位置悬挂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逃生技巧等消防安全常识图示和消防宣传标语。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