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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时间:2012-10-30 来源:厅办公室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在三门峡市召开冬季救助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民政部关于印发流浪未成年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规范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重视做好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二是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坚持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并重原则、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得到救助保护,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三是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救助保护工作,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强多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经常化的救助保护工作。四是严厉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首接负责制和跨部门、跨警种、跨地区打击拐卖犯罪工作机制。五是切实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及时安排流浪未成年人接送返乡,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代养、类家庭和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六是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救助保护机构要依法承担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责任,为其提供文化与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救助保护服务,切实做好延伸救助服务工作,防止未成年人再度流浪。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