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宁县积极完善乡村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时间:2012-11-06
来源:
洛宁县地处豫西山区,总面积2306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388个行政村、2229个自然村,4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9万,地处山区,交通不便。民政工作的基础在农村,重点和难点工作也都在基层农村。洛宁县民政局为从根本上解决基层信息掌握难、政策落实难、信息反馈难等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民政机构网络。
(一)恢复乡级民政所。在县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大力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财政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恢复各乡(镇)民政所,挂民政所牌子,启用民政所公章,配备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明确民政工作要纳入乡(镇)政府的目标管理。
(二)充实基层民政力量。为彻底解决基层民政干部人员少、任务重、工作落实难的状况,该县民政局一方面认真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宁编办字〔2011〕12号)的贯彻落实,要求各乡(镇)至少配备1-2名专职民政干部;一方面有计划地从局属单位选拔一批年轻干部职工下乡挂职锻炼,帮助民政所开展工作。通过挂职锻炼,发现、选拔、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职工,充实中层民政干部队伍,调动了中青年干部、职工积极性,推动了县民政事业持续发展。
(三)在村级建立民政信息员队伍。县民政局经过深入调研,经县政府同意,专门下发了《关于聘用村级民政信息员的通知》(宁民字〔2012〕43号),出台了《洛宁县村级民政信息员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县388个行政村中,每个村都聘用了1名民政信息员,协助乡(镇)民政所做好村级民政工作。一是明确了工作任务。村级民政信息员主要担负着民政政策宣传,自然灾害情况上报,低保户、优抚对象、社会散居孤儿、特困儿童等民政信息普查,殡葬改革执行情况反馈,民政对象诉求收集等工作。二是明确了村级信息员标准。所聘用的村级民政信息员,要求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熟悉村情社情,并在村民中有较高威信,经村内推荐和乡镇选拔。三是明确了上岗条件。村级民政信息员由乡(镇)民政所考察确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试用3个月称职胜任工作的,由县民政局聘用。明确了补助经费来源,受聘的村级民政信息员,每人每月发100—300元的经费补贴,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工作特别突出的,年终再给予专项表彰和奖励。
村级民政信息员既是及时收集反馈基层情况的“信息员”,又是向群众广泛传达各项民政政策的“宣传员”,还是指导群众提出低保、医疗救助等申请的“服务员”,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