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针对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工作出新规
时间:2013-01-16
来源:社会救助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规定:“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到“十二五”末,全国要基本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鹤壁市作为民政部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单位,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持续发展,2012年12月初,市政府下发《关于成立鹤壁市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鹤政文〔2012〕82号)、《鹤壁市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的通知》(鹤政〔2012〕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