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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民政局加大弱势群体救助提升服务民生能力

时间:2013-10-23 来源:舞阳县民政局

    今年以来,舞阳县民政局持续加大弱势群体救助力度,致力打造工作亮点,全面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去年的月人均185元提高至今年的月人均200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去年的月人均90元提高至今年的月人均102元,6月份补发了前5个月城乡低保提标部分,落实城乡低保永久公示、季度零报告、信息比对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二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享受高龄补贴,10月开始为全县80岁以上城乡高龄老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津贴,此项工作目前正在抓紧摸底、统计、上报;三是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2013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24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220,前9个月共发放五保供养金815万余元四是积极兴建社会福利中心,构建养老护理、康复医疗、社会捐助、慈善超市和紧急避险“五位一体”的多元化服务格局,在省、市民政部门及市、县两级政府的鼎力支持下,投资200多万元的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舞阳县社会福利中心已于10月中旬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年初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的庄重承诺;五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措施,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在县定点医院同步结算制度,启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救助效果明显提高,9个月共救助农村特困对象4426人次,发放救助金432.34万元,救助城镇特困对象166人次,发放救助金15.59万元; 六是加大对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的救助力度7月底前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省残联文件精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500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效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七是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严格按照孤儿的认定标准及条件把全县应享受孤儿待遇的底数澄清,全县孤儿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补助标准已发放到位。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