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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幸福计划推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时间:2015-09-17 来源:汝阳县民政局 老龄工作处
汝阳县把实施幸福计划作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重大举措,确定了发展农村养老事业的“一二三四”工作思路,走出了一条符合县情民情、符合传统养老习俗的新路子。目前,汝阳县有公办养老机构16个、民办养老机构1个,村级可入住幸福院30个,养老床位1900张,占老年人口总数31,基本解决低收入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一是完成一个养老规划。2015年7月,汝阳县民政局投资20万元委托洛阳市规划设计院对养老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涵盖县、乡(镇)、村(社区)三个等级的养老设施,完善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二是落实两项养老补贴。从2014年开始,对全县10513名高龄老人和210名失能、半失能老人分别发放高龄补贴和护理补贴,并将两项补贴足额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资金专户,接受审计部门监督,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三是完善三级养老体系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的原则,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综合养老服务机构。抓好县级综合福利中心和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解决城市“三无”老人养老问题;通过推行公建民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专资入股、委托管理等方式管理运营乡(镇)敬老院,把乡(镇)敬老院建立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高标准建设农村老年幸福院80个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个,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养老难问题。
四是强化四项养老支持。政策支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落实税收和建设、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资金支持。2015年全县用于养老事业资金达到1.5个亿,其中政府投资2000万元,政府贴息协调银行贷款3000万元,民间投资近1亿元。土地支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2015底、2020年底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不低于30%、35%目标,预留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目前汝阳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已达1000亩左右。服务支持。县成立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专业分会,乡、村建立基层协会,实现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目标;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依法设立医疗机构,实现老年人卫生健康服务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对接;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老年人信息输入达到90%以上,逐步实现对老年人信息的动态管理。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