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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时间:2016-06-21 来源:优抚处
为进一步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促进优抚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推动我省优抚工作晋位争优,日前,省民政厅下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6233号),就进一步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和优抚信息化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配齐工作设备,在目前部、省、市、县四级优抚系统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将网络覆盖到乡镇(街道),实现部、省、市、县、乡(镇)五级优抚系统互联互通。2016年8月底前,完成乡级软硬件设备(包括系统账户开通、专用电脑、数据核查专项设备等)配备任务。要明确优抚信息管理员,保障优抚信息化工作经费,定期举办信息化培训班等。二是拓展信息系统、延伸服务层级。要进一步拓展信息系统功能,力争实现网上审批、资金测算及发放、医疗保障、困难救助、证件打印等多功能集成应用。延伸服务层级,加强优抚工作基础能力建设,把优抚信息系统应用与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有机结合,更好地为优抚对象服务。三是规范数据管理,提升工作水平。要完善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各类优抚对象的资料完整度应不低于98%。及时对已去世人员进行减员处理,对去世或其他原因取消待遇的,要严格履行手续。进一步对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进行身份证采集认证,2016年各地的采集认证率应不低于98%。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数据核查,确保完成任务。省厅已将此项工作列入我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重要内容,将适时对各地落实优抚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通报,年底前进行综合评估。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