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时间:2018-03-20
来源:漯河市民政局
近日,漯河市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6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54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该市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三档,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10%、15%确定。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