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民政局组织召开2018年全市民政规划财务工作暨民政资金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议
时间:2018-03-29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3月27日,许昌市民政局组织召开2018年全市民政规划财务工作暨民政资金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体财务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详细讲解了《许昌市民政局非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和《许昌市民政局公务活动审批及结算报销规程》,通报了局属单位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2017年度民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民政资金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加强监督管理是保障民生所系、促进和谐所需、履职尽责所在。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党员干部要从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民政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政资金监管的重要性,真正用好民政资金,管好民政资金,确保科学规范高效使用。
会议明确,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股、室)具体管的办法,把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绩效和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健全完善民政资金分配管理、定期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逐步形成责任明确、程序合理、决策科学、规范有序的民政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确保有限的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整体效益。要规范使用民政资金,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工作原则、分配主体、审批权限、下拨程序、监管责任等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真正做到对象精准、发放及时、效果良好。要深入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基层单位自查、业务科室核查、规划财务抽查三个层面,对2017年度所有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全面整改。
会议指出,民政资金监管工作永远在路上,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全面落实民政资金监管的工作任务和各项要求,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确保不发生任何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民政党员干部自身安全,为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