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方城县古庄店乡撤乡建镇的批复
时间:2018-11-14
来源:区划地名处
豫民行批〔2018〕14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方城县古庄店乡设立古庄店镇的请示》(宛政文〔2018〕13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方城县撤销古庄店乡设立古庄店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此复。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