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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永城市黄口乡撤乡建镇的批复

时间:2018-12-21 来源:

豫民行批〔2017〕7号

 

 

河南省民政厅

关于永城市黄口乡撤乡建镇的批复

 

永城市人民政府: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口乡撤乡设镇的请示》(永政文〔2016〕80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你市撤销黄口乡设立黄口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此复。

 

 

                          20171124


责任编辑:杨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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