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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今年2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时间:2019-07-05 来源:社会事务处


71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豫民文〔2019120(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19年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1200元提高到1350元,全省近2万名符合条件的对象直接受益。

1月,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从201911日起,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提高100元,达到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8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1200元;同时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高中以上学历在校生,明确规定:孤儿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赵月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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