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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精心部署
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

时间:2020-03-20 来源:办公室、社会事务处


3月19日,河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豫民明电〔2020〕28号),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采取六项措施,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殡葬服务机构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应急值守落实岗位责任,科学制定清明期间祭扫工作方案既充分考虑群众祭扫需求,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工作要求,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的,暂缓开放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集体性活动。疫情防控风险较低的地区,对骨灰安葬(安放)高度集中的场所、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可先不开放或延后开放;对具备开放条件的,可提供限制性祭扫服务,科学合理设置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承载量,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及周边强化引导管理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严格落实防护防控措施,防止交叉感染。三是强化消防安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公墓、殡仪馆等祭扫场所民办殡葬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从源头上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严防发生山林等火灾事故。四是强化服务保障暂停祭扫服务的地区,对相关殡葬服务机构或者祭扫场所(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替代性服务。优化殡葬服务流程,加强服务人员配备和防护物资保障,确保安全服务、优质服务。规范丧葬、祭扫用品销售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及殡葬中介机构人员违规承接殡葬服务、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要求各地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公告、倡议书、公益短信等形式,推行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祭扫方式。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加强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六是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外交通疏导、现场管控、秩序维护、疫情防控以及规范祭扫用品销售、服务收费等行为。要各地民政部门成立清明期间祭扫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指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落实岗位责任,加强防控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做到科学防控,守护好服务对象安全。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