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新乡“村民代表提案制” “小提案”牵动“大民生”
编者按: 4月23日至26日,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赴河南省调研民政工作,并召开民政工作座谈会。李纪恒充分肯定了河南省的民政工作,强调要围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在统筹党史学习教育和民政事业发展中走在前列。本报派出报道组,于5月11日至14日赴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等地采访,近距离了解中原大地民政工作发展,以及各地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做法和经验。今日本报推出一组文章,与读者共同感受中原民政在追求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呈现出的勃勃生机。
胡建森
“有事找代表,村民提案好”,这是河南省新乡县群众经常提到的话。小到婆媳矛盾、邻里纠纷,大到修路打井、经济发展,不管大事小事,有事就找群众代表。小问题基本上都是当场解决或者给出解决方案,重大问题则通过“村民代表提案制”进行解决。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市选取新乡县为试点县,开展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推行“村民代表提案制”,该制度得到群众的大力拥护。
上世纪80年代张青村创办集体经济时,为化解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群众推举村民代表,组成“村民议事会”,规定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干部与“村民议事会”一同商量一起决议。此后“村民议事会”逐渐发展成“村民代表提案制”。
“村民代表提案制”是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础上,以“月末例会”为切入点,以解决重大事项“五步工作法”为内容的制度体系,简称“1+5”治理机制。“1”,即开好一个“月末例会”。每月底召开,参会人员包括乡镇领导、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及监委会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等。会前,村党支部负责收集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建议,结合村情民意,确定会议议题。“5”,即用好“五步工作法”。第一步:提案提出。村党支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月末例会”上村民代表提出的重大问题和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重大工作等作为提案提出。第二步:提案协商。在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下,先后由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协商,对提案解决方案进行修订完善,达成共识。第三步:提案决策。方案得到大多数村民认可后,村党支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方案进行表决通过。第四步:提案执行。由村委会负责执行,村党支部大力支持村委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确保提案顺利实施。第五步:提案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提案执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提案执行结果,及时在“月末例会”上公布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在实践工作中,翟坡镇朝阳社区将“村民代表提案制”与“一三五”工作法相融合,不断优化创新,走出了一条“坚持党建引领,聚力乡村振兴”的治理路子。“一”是建强一个堡垒,即建立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三”是建设三支队伍,即村“三委”队伍、党员队伍、村民代表队伍,以“访、定、选、联、帮、建”六字法为抓手,通过网格化推进工作。“五”是健全五个机制,即民主决策机制、综合治理机制、为民服务机制、文化建设机制、有效监督机制。
“村民代表提案制”,解决了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有效增进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村干部队伍团结,推动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仅2020年,新乡县就通过“村民代表提案制”化解各类基层矛盾244件,收集村民代表提案1969条,解决群众困难2836个,有效保障了基层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