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民政局全力做好汛期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度汛
近日,由于连降大雨,许昌市部分地区出现洪涝灾害。灾情发生后,许昌市民政局迅速行动,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防灾减灾和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确保民政服务安全度汛。
一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排查。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7月17日起,由局领导带队成立6个督导组,采取分包县(市、区)的方式,对所有民政服务机构汛期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令其全部迅速整改到位。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具体人员,有效构筑民政服务机构防范和应对险情灾情的安全防护网。指导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密切跟踪洪涝灾情变化,加强安全隐患分析和研判,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自救能力,严防各类事故发生。7月20日晚,鄢陵县只乐镇、望田镇、陶城镇三所敬老院由于积水过深,导致部分院民房间进水,许昌市民政局迅速行动,奔赴现场,督促指导县、乡两级以及敬老院有关工作人员紧急疏散安置院民、连夜抽排积水,确保院民人身财产安全。
二是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巡查走访。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增加巡访频次,全面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用电安全、出行安全等情况,提高个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做好防灾减灾避险工作。加强民政对象转移安置工作,将住房因洪涝灾害受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132户低保对象和70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时转移安置到安全场所。积极协助长葛市、鄢陵县政府将部分乡镇受灾群众集中转移到安全地带。
三是开展精准认定精准救助。积极发挥各级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主动排查,对因遭受洪灾导致基本生活存在较大困难的群众,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采取直接受理、一事一议、“先行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的时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截至目前,已实施受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3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2万元。
四是开展受灾群众走访慰问。7月21日至7月22日,许昌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到长葛市古桥镇天龙社区、鄢陵县实验中学2个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开展调研指导,走访慰问受灾群众,并送去被子235条、大衣185件。引导支持慈善组织,动员企业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协调碧桂园豫西南区域、卡倍多羊奶粉等社会慈善力量捐赠凉席、奶粉、饼干等物资支援受灾地区。针对部分安置点帐篷短缺等情况,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对接,建议其积极协调上级调拨支援折叠床、救援帐篷、被子等救灾物资。
五是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自7月20日起,许昌市民政局严格执行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脱岗替班等现象,如实记录值班期间接报的事项和处置情况,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六是切实做好后期困难救助工作。对受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进行重点监测,对因为灾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采取提高救助类别、实施临时救助等办法,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及时对低保边缘户、脱贫监测户等受灾情况进行核实,对因土地等收入减少后符合低保等救助条件的,主动告知其申请程序,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对受洪涝灾害以及次生灾害影响严重的灾区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有效解决其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问题。
(危小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