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时间:2021-11-30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经调查,下列单位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该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8家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河南省中原老龄产业发展基金会

2.河南省善爱公益基金会

3.河南省孝德文化发展基金会

4.河南省荆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基金会

5.河南省荆浩艺术公益基金会

6.河南省阳光助老基金会

7.河南省中原文化建设发展基金会

8.河南省爱心助残基金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郑州市祥盛街18号

联系部门: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371-65906119

 

 

2021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