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做好防汛应急 省民政厅强调了这四点!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蔡君彦
做好防汛应急工作,河南民政部门在行动!7月5日晚19时30分,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办公室当天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汛III级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应急准备、灾害防御、转移安置、应急值守四个方面工作,其中强调,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灾情信息报送等制度,保持人员在岗在位、通讯畅通。
●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获取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提醒基层干部职工、服务机构、服务对象,迅速采取防灾避灾措施。加强和气象、应急、消防救援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各受灾地民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应急响应等级,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监督指导,突出抓好山洪灾害、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和城市内涝防御,防御强降雨带来的其他次生、衍生灾害,对可能出现的积水内涝、物资短缺、地面塌陷、建筑物倒塌、电气线路和燃气管网故障等情况,提前安排部署,加强对有关设施设备的维修保护,避免因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做好转移安置工作
各受灾地区要提前制定民政服务机构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疏散路线、工作责任等,确保发生事故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对机构内民政服务对象进行转移安置,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加强对散居民政对象的关心关爱,协助独居老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等群体防灾避灾,减少灾害损失。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机构避灾,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情况。
●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灾情信息报送等制度,保持人员在岗在位、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