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民政局多措并举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周口市民政局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搭建平台,强化服务基础。积极推动建设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儿童之家四级关爱保护阵地,充分发挥机构场所的资源优势,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鼓励引导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常态化开展心理知识辅导活动,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有效减少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失衡等问题的发生。目前全市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4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80所、儿童之家219所。
强化队伍,提升服务能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实现了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充当好政策宣传员、留守儿童排查员,强化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现状,第一时间跟进弄清动态。市县两级民政机关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努力提升提升基层儿童关爱保护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走访排查工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分类实施精准帮扶。发现心理异常留守儿童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和精神关爱服务,同时督促儿童监护人切实落实监护主体责任,对遭遇心理健康困扰的儿童积极进行心理疏导和送医救治,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管。
及时足额,发放保障资金。严格落实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督导县(市、区)民政局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资金。从2022年1月1日起,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50元,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1350元提高到1450元,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