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河南省
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
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河南省选拔赛的通知

时间:2024-03-13 来源:社会事务处

豫民文〔2024〕4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高技能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助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根据《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函〔2023〕83号)精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河南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河南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

本次大赛为省级行业一类赛,大赛设置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4个大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

二、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主办,河南省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承办。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等工作,成员名单见附件1。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活动宣传组、技术工作组,成立监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负责大赛综合管理、文件发布、组织协调等工作。技术工作组设在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负责指导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赛项具体工作。承办单位具体负责落实选拔赛组织协调、场地设施设备、物品耗材、技术与赛务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鼓励组织地市级选拔赛,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共同实施。

三、时间地点

大赛于2024年3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地市级选拔赛时间地点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要求

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参赛人员为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的在职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资格审核,全日制学习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已获得“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师”“河南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赛项以地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赛项推荐1-2名、两个赛项总共推荐不超过3名选手参赛;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赛项由本省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相关企事业单位推荐参赛,每个赛项推荐1名选手参赛,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比例相应增加参赛报名人数。原则上,本次大赛参赛人员应通过地市级选拔赛产生,地市如已举办2023年度本地区相关职业技能竞赛,且符合大赛技术工作要求,可运用竞赛成果推荐选手参加省级大赛。

五、大赛标准及内容

大赛以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命制竞赛内容。大赛分两轮进行,分别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具体大赛技术规则、技术工作文件等另行发布。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措施

本次按大赛项目设置个人奖、组织奖和其他奖项,奖项严格按照《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1〕43号)设置。各赛项分别按各自成绩排序获奖名单。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各赛项根据实际参赛选手人数设置获名额,一等奖占参赛选手的10%、二等奖占参赛选手的15%、三等奖占参赛选手的25%,各赛项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的50%。

2.组织奖

设组织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

3.其他奖项

1)突出贡献单位。对大赛组织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证书。

2)优秀教练。对大赛个人奖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每名选手指定1名),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3)优秀裁判员。对大赛执裁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裁判人员,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4)优秀工作者。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家、个人,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二)奖励措施

大赛组委会向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的选手给予奖金奖励,颁发奖牌、奖杯和荣誉证书。根据《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对相关选手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得奖项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根据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人员资格条件及河南省参赛名额,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引导、推动各类技术技能人才通过大赛活动掀起学习职业理论和实操技能的高潮,全面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以娴熟技艺和工匠精神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安全预案。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采取集中开放的形式举办地市级选拔赛活动,合理确定比赛时间和地点。

(三)提升工作质量。各地要切实发挥大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扎实开展赛前裁判员和选手的培训,高质量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大赛成果转化和经验交流,推动本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四)加强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及时向组委会提供新闻线索。各地可同期开展技能人才风采宣传展示,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民政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八、报名事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请各地根据分配名额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及相关推荐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报名表(word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n65923065@163.com。

(二)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参赛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河南省选拔赛领队和选手名单汇总表》(附件2)、《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各一份。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总工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2:2024年河南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河南省选拔赛领队和选手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3: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doc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