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部门协作 开展入职查询
织密织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新乡市民政局、新乡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施办法》,强化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联动衔接,织密织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一是线索互通流转。新乡市民政局和新乡市检察院分别设立了联络员,用于未成年人权益侵害线索的互通流转。双方对问题线索进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通报线索处置情况,并对账销号。
二是加强个案保护。新乡市民政局和市检察院每季度召开1-2次会商研判会,协调解决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问题。特殊个案及时会商,并制定个性化方案。新乡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困境儿童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给新乡市民政局,并开展综合救助。对于特殊紧急情况的涉案未成年人,将前移救助端口,进行全流程跟踪办理。
三是促进源头治理。新乡市民政局和市检察院联合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在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保站、社区等地方悬挂告示牌,推动制度普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等情况,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联合开展入职查询制度,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即时查询,如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解聘。每年联合开展一次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困境儿童数据库,实时监测并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时进行教育矫治。
为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新乡市民政局和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了全市儿童工作者入职查询工作,于3月20日完成了全市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153名儿童督导员、3759名儿童主任的入职查询工作。对发现的具有其他轻微违法犯罪记录的部分人员,采取下发建议书的方式,调出儿童工作者队伍。建立入职查询工作机制,对新入职的工作人员纳入即查即入的管理范畴,对不符合条件的儿童工作人员,坚决不予录用,为未成年人共同营造一个更安全、更和谐的成长环境,确保每一个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