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推荐“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通知

时间:2025-04-25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砥砺前行、担当作为,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我省推荐“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民政部分配我省“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共6个,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可推荐1个符合《通知》条件的候选社会组织。

二、推荐条件

优先推荐党的建设突出、作用发挥明显、法人治理健全、社会形象良好、运作规范合法、评估等级在4A(含)以上的社会组织参评,被推荐的社会组织2021年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年度检查结论皆为合格(参加年报不用年检的,应当按时报送并无争议)。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秘书长未因该组织的职务行为接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三、截止时间

各推荐单位和自荐单位请于5月6日下午6时前向省民政厅报送《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件1)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四、征求意见

我厅组织评审后,对拟推荐的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征求同级纪检监察、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的意见。

五、公示

经过推荐、组织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环节后,我厅将拟推荐名单在省民政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2日前向民政部推荐。

六、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18号河南省民政厅415房间。

电子邮箱地址:hnmjzz@126.com

联系电话侯文举   0371-65900392

 

附件:1.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wps

2.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意见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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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方